择业证是指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办理流程如下:
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另外还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校就业指导中心。
3、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