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幡”,现代汉语规范二级字,普通话读音为fān,最早在六书中属于形声字。
“幡”的意思是:〔幡然〕同“翻然”;引申含义为用竹竿等挑起来直着挂的长条形旗子。
在日常使用中,“幡”也常做名词,表示擦拭写字板的布,如幡布。
幡[fān]汉字
用竹竿等挑起来直着挂的长条形旗子。
康熙字典《集韵》《韵会》孚袁切《正韵》孚艰切,音翻。《说文》幡,书儿拭觚布也。《徐铉曰》觚,八棱木,於上学书已,以布拭之。今俗呼幡布,内则所谓帉帨是也。
又《集韵》一曰帜也。《崔豹古今注》信幡,古之幑号也,所以题表官号以为符信,故谓为信幡也。《前汉·鲍宣传》宣坐大不敬下狱,博士弟子王咸举幡太学下,曰:欲救鲍司隷者会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