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南昌居民电费价格为第一阶梯0.6元/千瓦时,第二阶梯0.65元/千瓦时,第三阶梯0.9元/千瓦时,合表用户0.62元/千瓦时
南昌新电费收费标准为:0.60元每度、0.65元每度、0.90元每度。
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度以下,即月均180度以下,电价不变,为0.60元每度。
第二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度至4200度,即月均180度至350度,电价上涨0.05元每度,为0.65元每度。
第三档电价为年用电量4200度以上,即月均350度以上,电价上涨0.30元每度,为0.90元每度。
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