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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阶梯电价标准(阶梯电价价格一览表)

江西省阶梯电价标准(阶梯电价价格一览表)

更新时间:2025-05-29 09:50:55

江西省阶梯电价标准

居民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南昌市居民生活用电: 年用电量0-2160度:1千伏以下0.60元; 年用电量2161度-4200度部分:0.65元; 年用电量超过4200度部分:0.90元; 居民合表用户:1千伏-110千伏0.62元;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1千伏以下0.6311元,1-10千伏0.6161元,35-110千伏0.60元。

《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提出,将户均居民用电量分为三档:

第一档150千瓦时及以内 0.6元/千瓦时

第二档 15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 0.65元/千瓦时

第三档 281千瓦时以上 0.9元/千瓦时

2、若申请分时电表夜间用电0.48元/度根据听证方案,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行阶梯电价基础上,可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而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居民自行选择,逐步分片组织实施。

分时电表需居民申请,目前,居民生活用电划分为两个时段,高峰时段为8:00~22:00,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3分;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8:00,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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