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餐馆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包括厨房、餐厅、洗手间等设施的清洁卫生。
2. 餐馆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 餐馆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管理。
4. 餐馆必须建立食品采购台账和库存管理制度,食品采购要符合安全标准并记录验收情况。
5. 餐馆加工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禁止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
6. 餐馆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确保餐具清洁卫生。
7. 餐馆必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8. 餐馆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以上是中山市餐馆卫生管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旨在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健康权益。
中山市餐馆卫生管理暂行规定(食药监对小型餐饮后厨装修要求)
更新时间:2025-06-14 11: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