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泰安市取暖费收取标准为准:
一、面积用户:
(一)供热终端销售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由25.2元调整为23.0元。
(二)非居民供热。供热终端销售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33.6元。供热时间130天,自每年11月10日起至次年3月20日。
已泰安市取暖费收取标准为准:
一、面积用户:
(一)供热终端销售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由25.2元调整为23.0元。
(二)非居民供热。供热终端销售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33.6元。供热时间130天,自每年11月10日起至次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