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代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
单位人事代理就是单位不在编人员,属聘用制,类似于劳动合同工,工资一般情况下不套用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和其他在编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同,人事代理人员参加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二O一四年十月以前参加工作的此类人员按事业单位临时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也可以保留继续按试点制度参加养老保险(原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现称为试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