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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方针和三个必须(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文)

安全生产方针和三个必须(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文)

更新时间:2025-06-22 05:02:46

安全生产方针和三个必须

安全生产方针的三个原则是“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方针: 在《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中提到,在1952年,当时的劳动部部长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 1952年12月,原劳动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即: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统一的方针。

2.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1987年1月26日,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认真落实这一方针,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的根本要求。

新版《安全生产法》的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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