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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宅基地超标收费标准(广东农村宅基地收费新标准)

广东农村宅基地超标收费标准(广东农村宅基地收费新标准)

更新时间:2025-06-28 07:16:52

广东农村宅基地超标收费标准

广东农村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

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八十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充分利用荒坡地作为宅基地,推广农民公寓式住宅。规定对于超出标准面积的部分将实行收费使用,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不收费,超出20平方米以上就要开始收费了。

具体标准如下:

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费;

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

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

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

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

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

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注意:是宅基地面积,不是房子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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