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五保户享受着吃穿住医葬的免费服务,死后的房产应该由为其提供免费服务的责任主体村委会管理和处置。其他个人和组织是无权办理的。
农村孤寡老人在申请五保户时,就与村委会签订供养协议的,其中对五保户的个人房产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老人去逝后,处置权归村委会,
不能过户。就房产来说,由于五保户家庭没有法定的继承人,所以大多数情况之下无人能够继承五保户家庭的房产,这个时候其房屋也将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与此同时《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五十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则按照协议处理;这也是就是当前农村集体组织供养的五保户在去世后,其房产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原有。但以下几种情况他人也能够继承农村五保户的房产。
1、五保户老人立有遗嘱,明确且房产继承人的房产。
2、对五保户老人有扶养事实,并且能够证明五保户人在世时对其尽了赡养义务,以及有一定扶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