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开始被列入保护植物是在20世纪70年代。此前,由于兰花以其珍稀、奇异等特点广受欢迎,长期受到滥采滥挖和毁林开荒的威胁,其自然种群急剧减少。为了保护兰花资源,我国政府于1972年开始实施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把珍贵、濒危和重要的野生兰花列为一级保护植物,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控制采挖和商业贸易,加强野生种质库建设、培育和种植,保护兰花的生态环境和多样性,确保其能够在自然界中健康繁衍生息。
兰花开始列入保护植物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人类环境破坏加剧,兰花的自然生态环境受到极大的破坏和破坏。同时,由于兰花的视觉美和生命力,使其成为各地涉及植物聚会和贸易的热门对象,导致兰花大量非法采集,导致其数量大量减少。为了保护兰花并促进其保护和研究,在相关专家及保护机构的努力下,兰花在1988年被列入保护植物名单,成为国家一项重要的保护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