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6月天津改为直辖市。同年10月河北省会再迁天津,遂改为省辖市。1935年6月河北省会迁保定,天津又改为直辖市。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天津仍为直辖市。1949年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天津,划为华北人民政府直辖市。
同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天津被定为中央直辖市。1958年2月11日,天津改为河北省省辖市,省会由保定迁天津。1966年5月河北省省会迁保定,复改为中央直辖市至今。
1930年6月天津改为直辖市。同年10月河北省会再迁天津,遂改为省辖市。1935年6月河北省会迁保定,天津又改为直辖市。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天津仍为直辖市。1949年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天津,划为华北人民政府直辖市。
同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天津被定为中央直辖市。1958年2月11日,天津改为河北省省辖市,省会由保定迁天津。1966年5月河北省省会迁保定,复改为中央直辖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