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如果是计划外出生的,应持婴儿母亲所在地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集体户口本或婴儿父亲或母亲的家庭户口本;
4、其他相关材料。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