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闪点大于等于 28℃,但小于 60℃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10%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 60℃的液体雾滴
火灾危险性类别属于乙类的物品:
(1)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酯,硝酸戊酯,乙酰丙酮,环己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
(2)氨气,液氯。
(3)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
(4)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萘,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硝化纤维色片。
(5)氧气,氟气。
(6)漆布及其制品,油布及其制品,油纸及其制品,油绸及其制品。
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⑴闪点≥28℃至<60℃的液体。松节油闪点35℃、异丁醇闪点28℃
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氨气、液氨等。
⑶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重铬酸钠、铬酸钾
⑷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如:硫磺、工业萘
⑸助燃气体。如:氧气。
⑹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