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写好公文,必须树立大局观,从宏观上掌握公文的结构层次。公文的结构,正如大厦的梁柱,秩序井然,支撑有力,才能支起全文的“大厦”。就公文而言,常见的有总分结构、递进结构、并列结构、因果结构等。
公文序号结构层次的顺序及字号:
第一层是:一、二、三。第二层是(一) (二) (三)。第三层是1.2.3.第四层是(1) (2) (3)。第五层是①②③。
特别要注意阿拉伯数字后边要用黑色圆点。汉字数字后边要使用顿号,像“第一”“第二”“第三”这种的后边需要使用逗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的相关规定,公文写作中的结构层次序数依次以第一层“一、”,第二层“(一)”,第三层“1.”,第四层“(1)”来标注。其中“一、"被称为一级序号,“(一)”为二级序号,“1."为三级序号,“(1)"为四级序号。其他的序号,如1)、a.、a)都不在正规公文中使用。若有更小的层次,可以用①、②、③来进行标注,但由于人文类文稿的写作一般不超过四个层次,所以这种标注方式并不常见,也未在国务院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中出现。
一级序号用:一、二、三、……不可写成:一.二.三.……
二级序号用:(一)(二)(三)……不可写成:(一)、(二)、(三)、
三级序号用:1.2.3……不可写成1、2、3、……
四级序号用:(1)(2)(3)……不可写成(1)、(2)、(3)、……
由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明确说明“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这意味着
四个层次的序号不可跳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