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盈亏平衡点的销售量是指企业在特定成本和价格条件下,销售的产品数量达到收支平衡的销售量。计算公式为:
盈亏平衡点销售量 = 总固定成本 ÷ (单位销售价格 - 单位变动成本)
其中,总固定成本是企业在一定期间内不随销售数量变化而发生的固定成本总和,单位销售价格是产品每单位售价,单位变动成本是每售出一单位产品所发生的变动成本。
例如,某企业总固定成本为10,000元,每单位销售价格为50元,每售出一单位产品所发生的变动成本为30元,则该企业盈亏平衡点的销售量为:
盈亏平衡点销售量 = 10,000 ÷ (50 - 30) = 500
也就是说,该企业在销售500单位产品时,可以达到收支平衡,销售量超过500单位时可以获得盈利,销售量低于500单位时则会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