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场(店)、书店营业厅应有机械通风设备。有空调装置的商场(店)、书店,新风量不低于20m3/(p.h),进风口应远离污染源。
2.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场(店)、书店营业厅应利用自然采光,采光系数不小于1/6。
3.店内应清洁整齐。采用湿式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4.店内禁止吸烟,大型商场应设顾客休息室。
5.大中型商场须设顾客卫生间。卫生间应有良好通风排气装置,做到清洁无异味。
6.综合商场内出售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商品的柜台应分设在清洁的地方。出售农药、油漆、化学试剂等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并采取防护措施。
7.出售旧衣物等生活用品的商店,应有消毒措施和消毒制度,旧衣物必须经消毒后方可出售。
8.商场(店)、书店作其他公共场所使用时应执行相应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