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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仓库防火卷帘的设置要求(丙类厂房档案室消防要求)

厂房仓库防火卷帘的设置要求(丙类厂房档案室消防要求)

更新时间:2025-07-20 09:05:42

厂房仓库防火卷帘的设置要求

    注:1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

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按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执行。

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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