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并满足以下要求:
1、在立井井筒中或倾斜30度及其以下井巷中敷设电缆时,应使电缆不承受拉力。
2、在水平巷道或倾角30度以下井巷中,电缆应用吊勾悬挂,并应有一定的弧度。
3、在立井井筒中敷设的电缆,中间不应有接头。
4、在木架或金属支架巷道中,应采用木耳子或帆布带悬挂电缆。
5、沿钻孔向井下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用卡子固定在钢丝绳上。
6、电缆悬挂点距离: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不应超过3米;在立井井筒内,不应超过6米。
7、在硐室中敷设电缆时,应有专门电缆通孔,并在孔内加装金属套管,同时在套管内塞满黄土,以防电缆着火时有蔓延燃烧的可能。
(1)电缆同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同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不同型电缆之间不得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3)同型电缆之间,除按不同型电缆之间的连接方法进行连接外,还可直接连接,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纸绝缘电缆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接线盒连接,高压纸绝缘电缆接线盒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b、橡套电缆的连接必须采用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c、塑料电缆的连接,其连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