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主张“法治”的一个学派,儒家学派的最后一位大师荀子是其先驱者。韩非子之前,法家分成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主张在政治与治国方术之中的“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即政治权术;一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即法律与规章制度。
韩非子综合了三家观点,成为了法家的集大成者。他为,“法”、“术”、“势”“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君王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法捉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
第一个优点是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
第二个优点是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