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是指在案件查办后,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找准和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
2020年,各地纪委监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着力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警示教育、整改落实等环节,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把办案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持续深化以案促改。
以案促改的意思是在案件查办后,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找准制度漏洞,做好执纪审查下半篇文章。
各级各部门要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真正把标本兼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继省、市纪委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濮阳县纪委紧跟上级步伐,迅速部署,“三严”扎实推进以案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