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市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供热天数为141天。目前,青岛各热企已进入供热平稳运行状态,居民家的温度也已经达到18摄氏度的供热标准。
一般是每年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集中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