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史是指钦定二十四史加上后补的一“史”。
二十四史是指《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魏书》、《北齐书》、《周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北史》、《南史》、《隋书》、《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新加的一史的清代柯劭忞写的《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
至于《史记》的卷数,各有版本不同,主要原因是流传中的散失与补救。班固在《汉书》中的《司马迁传》中就写到过:“十篇有缺,有录无书。”东汉及后世曾有多人补过。
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阎步克先生指出,二十四史是我国历史上各朝代由官方编撰或认可的史书,内容多采用正史资料,从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开始,到明朝崇祯皇帝为止,共计二十四部,故称“二十四史”。
1921年,时任中华民国总统的徐世昌将《新元史》列为国学正史,从此二十四史变成二十五史,但这一做法并没有得到全国人的认可,于是有人把《清史稿》作为第二十五史。但也有史学家编纂史书的时候将《新元史》和《清史稿》都列入了国学正史,故而又有二十六史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