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职违约金是指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给雇主的违约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雇主支付违约金。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 试用期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 已转为正式员工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双方约定或者劳动合同解除时距离合同到期时间的剩余期限,支付不超过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3. 没有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违约金数额的,由员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最近一个月的工资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应当在员工离职时一次性支付,并在离职证明、结算工资时予以确认。
离职违约金一般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所受损失的30%。数额超过30%的,法院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合同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应为违约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一般说来,在工龄有限的情况下,罚款低于或等于用人单位为培训劳动者而支出的培训费用。但是,如果员工仍在服务期内,违约金的金额不能超过剩余的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