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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提取金额规定(重庆公积金提取金额查询)

重庆公积金提取金额规定(重庆公积金提取金额查询)

更新时间:2025-07-25 20:28:01

重庆公积金提取金额规定

重庆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规定如下:
购买首套住房、二手房、改善性住房,且已存公积金12个月及以上,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用于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或者支付公共部位维修等费用,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偿还购房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实际支出。
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家庭实际承担的加装电梯费用。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产权人及配偶可以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或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贷款信息的,首付款提取时间放宽至贷款放款后一年内。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租赁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租赁商品住房,每年可办理2次;
每次可办理的租房类目有:租房类、其他住房消费类,分别可办理的租房额度为:每月可办理租房额度上限3000元;其他住房消费每月可办理租房额度上限1000元。
请注意,具体规定可能因个人情况有所不同。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关于重庆公积金提取的信息,建议前往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或查阅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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