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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是多少(四川农村宅基地政策2025的新规定)

四川省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是多少(四川农村宅基地政策2025的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5-07-25 20:28:50

四川省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是多少

四川的标准是:

城镇居民修建住宅用地,大中城市每人不得超过10平方米,小城市和镇每人不得超过15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

农村居民或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修建住宅,每人20至30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

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

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适当增加,具体标准由民族自治州或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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