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如果没有环保手续可以到区县环保部门补办。
养殖场补办环保手续,必须具备以下几条:
一、有土地使用或租赁合同书。
二、有畜牧部门批准的养殖许可证和检疫证。
三、环保处理设施齐全,达标了区县环保部门要求。重点是对污水进行了净化处理,对粪便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区县环保部门补办了环评。
总之,具备以上三条,持以上有效证件到区县环保部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即可。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重视环境保护,以环境保护来确保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养猪场所是严重的环境污染场所,如建设不符合要求,将严重影响环境。因此,兴建养猪场所,必须经过县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批,对符合要求的预以兴建,对不符兴办条件的则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