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达到1∶5—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达1∶7—1∶9;半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达到1∶8—1∶10,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达1∶11—1∶13。
全日制幼儿园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为1∶7至1∶9,半日制幼儿园应为1∶11至1∶13。
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达到1∶5—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达1∶7—1∶9;半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达到1∶8—1∶10,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达1∶11—1∶13。
全日制幼儿园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为1∶7至1∶9,半日制幼儿园应为1∶11至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