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于国际旅行目的发放给中国公民使用的证件。持照人受到中国海外领事官员的保护。[2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公务护照又分为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特区护照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普通护照一般称作“因私护照”。
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实行“全国通办”。[1] 从2019年7月1日起,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2]。2019年3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发机关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移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