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起,社保年审从原来的3月1日至6月20日,改为全年开放办理。两次年审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若超过12个月,从第13个月起按规定暂停待遇,待补办年审后按规定恢复发放及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