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携带7000美元以上的货币必须申报
根据越南国家银行颁布的《关于携带外币和越盾现金出入境的》第[2011]15号通知规定,入境时如携带7000美元以上(或相当于1500万越盾现金)、300克以上黄金等必须申报,否则出境时超出部分将被越南海关没收。
国内团组出访,如团费交由专人携带,入境时应申报,或者分散保管,否则出境时超出7000美元部分将被越海关没收。
二、禁止携带违禁物品
越海关禁止入境者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性、有异味物品、各种黄色书刊、影碟、未经检疫的动植物及武器等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