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之东流”是一个汉语成语,意思是指把事情抛弃于水的东流,比喻不加重视或不处理某件事情,让其毫无结果或收效甚微。
这个成语最初出自唐代杜牧的《赤壁怀古》一诗中:“临别赠言捷径,斗酒相娱,胡琴琵琶,涔涔舟楫,互送罗帏,缠绵东风,今宵少寐。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其中,“沧浪之水”指的是长江,而“付之东流”指的就是把一些东西、事情等抛弃于长江的东流中,让其无从寻回。
后人在使用这个成语时,通常是指将某件事情或某些事物不加重视或不处理,导致其结果或效果不尽如人意。

“付之东流”是一个汉语成语,意思是指把事情抛弃于水的东流,比喻不加重视或不处理某件事情,让其毫无结果或收效甚微。
这个成语最初出自唐代杜牧的《赤壁怀古》一诗中:“临别赠言捷径,斗酒相娱,胡琴琵琶,涔涔舟楫,互送罗帏,缠绵东风,今宵少寐。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其中,“沧浪之水”指的是长江,而“付之东流”指的就是把一些东西、事情等抛弃于长江的东流中,让其无从寻回。
后人在使用这个成语时,通常是指将某件事情或某些事物不加重视或不处理,导致其结果或效果不尽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