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老父亲因买房周转向俞阿姨借款20万,第二年父亲去世,出借人俞阿姨向老人儿子提出还款,儿子却说:都什么年代了,哪还有父债子还的说法啊。年轻人说这话时,正住在父亲借款买来的房屋中。俞阿姨因此将对方儿子告上法院。
碰到这样的情况,法官怎么说?
法官说——
“父债子偿”并非毫无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61条,子女继承了父辈死亡后留有的遗产,则应在其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但,若死者并无遗产或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则可以不负偿还义务。
上述案例中,若小李继承了其父亲的房产及其他财产的,应在其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向老马履行还款义务。但若小李放弃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则对其父亲生前债务不负偿还义务。
在最近热播电视剧《流金岁月》中,蒋南孙在亡父的遗产价值远不足偿还其生前债务的情况下,自愿选择了偿还全部债务,属于继承人权利自治的范畴,法律对此并不设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