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国务院批准撤销毕节地区设立地级毕节市。
毕节市设立七星关区,以原县级毕节市的行政区域为七星关区的行政区域。
毕节市辖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赫章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七星关区。
2011年,国务院批准撤销毕节地区设立地级毕节市。毕节市设立七星关区,以原县级毕节市的行政区域为七星关区的行政区域。毕节市辖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赫章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七星关区。

2011年,国务院批准撤销毕节地区设立地级毕节市。
毕节市设立七星关区,以原县级毕节市的行政区域为七星关区的行政区域。
毕节市辖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赫章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七星关区。
2011年,国务院批准撤销毕节地区设立地级毕节市。毕节市设立七星关区,以原县级毕节市的行政区域为七星关区的行政区域。毕节市辖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赫章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七星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