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集宁市2003年改成乌兰察布市的。
国务院2003年同意撤销乌兰察布盟和县级集宁市,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集宁区乌兰察布大街。乌兰察布市辖原乌兰察布盟的四子王旗、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卓资县、凉城县和新设立的集宁区。原乌兰察布盟的县级丰镇市由自治区直辖。
2003年12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乌兰察布盟撤盟设市,成立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第一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相继胜利召开,乌兰察布的历史随之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全市辖1区、代管1市、4旗、5县,共11个旗县市区,总人口272.87万,总面积5.5万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