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职称论文要求:
一是申报评审者必须是第一作者。
二是申报评审者所提交的论文必须是申报评审者本人所担任的学科。
三是论文字数不能少于2000字。
四是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也就是说内部交流、内刊等不算数。
五是论文必须在知网等可查。
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4、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和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
5、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和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本款只适用于县或多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