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是指司法机关及其他的司法性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组织与活动的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我国的司法制度是一整套严密的人民司法制度体系,包括侦查制度、检察制度、审判制度、监狱制度、仲裁制度、司法行政管理制度、调解制度、律师制度、公证制度、国家赔偿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
司法制度的本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阶级意志性:法律是人的意志的体现,这种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把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法律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或根本意志,而非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各团体或每个成员的个别意志。在一定情况下,法律的内容也反映了统治阶级同盟阶级的某些要求和愿望。
2. 物质制约性:法律的内容是由物质生活决定,受客观规律制约。客观规律中最重要的是一定的经济关系。法律具有规律性,它是在对客观规律的把握和认识的基础上制定的。但法律不完全等同于客观规律,它加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3. 客观见之于主观的东西:法律是人的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具有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在主观上,法律具有阶级性;在客观上,法律受物质制约,体现了规律性。要避免唯意志论和宿命论。
总之,司法制度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受到物质生活条件和客观规律的制约。它是阶级性和规律性的统一,是人们在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制定的。在我国,司法制度旨在保护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司法制度的含义:是指公民或法人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必遵守的准则。其夲质是:加强和提高公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国民径济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