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外云南省内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3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事业至上原则;坚持正向激励原则;坚持五不准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公开选调计划
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楚雄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面向市外省内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公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人员范围。楚雄市外云南省内公办学校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职在教学岗位的中小学教师。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结果除外);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31日),公办学校在编在职在教学岗位工作年限满5年的教师;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6.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选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