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古代蒙古习俗,幼子享有优先继承遗产的权利,即俗称“幼子守灶”,这是蒙古氏族的主要特征之一,其他游牧民族不尽如此。
然而在元朝此习俗已经消失,十四世纪以后的蒙古草原上,游牧民族的爵位、遗产继承与汉地无二:长子继承爵位和多数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