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民族关系密切及中外文化交流,当时中原地区的音乐、舞蹈中融合了大量来自少数民族和外国的成份。隋炀帝时曾定九部乐,唐太宗时又增为十部乐,即燕乐、清商乐、西凉乐、天竺乐、高丽乐、龟兹乐、安国乐、疏勒乐、康国乐、高昌乐,其中大多数来自少数民族和外国。音乐家们吸取少数民族和国外音乐的精华,创作新乐,逐渐形成坐部伎和立部伎。
隋唐时代,中国乐舞也不断地向四周各国传播。例如,当时最流行的乐器之一“筚篥”即出于龟兹。筚篥流传到各邻国,或称为筚篥,如朝鲜、日本;或称为筚,如越南、泰国。流传到伊朗后,波斯语称为“巴勒般”,当是巴勒满的音变。
在历史上,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的音乐文化交流,不仅丰富了各自的文化内容,提高了各自的音乐艺术,而且加深了人民之间的了解,增进了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