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教学法。有益于学生行为和经验的活动,是一种由教师和学生两方面共同合作,完成对规定教材的体会理解以有益于学生行为和经验的活动。教学法重视双向互动,涉及学习理论、学校班级组织理论和训练理论的问题。
②教授法。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系统地向学生传授知识,进行教育的方法。教授法是单向的传授,最早由教育家陶行知于20世纪20年代任南京师范专修科主任时提议将“教授法”修改为“教学法”。常采用讲述、讲解、讲读和讲演等不同方式。
讲授法又称讲演法,是教育历史上最悠久的方法之一,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的重要手段。
在讲演式教学中,教师借助口头言语呈现教材,阐明知识的联系,促进知识的理解。
教师的职能是详细指定学生将要学习什么,向学生提供学习材料,分析和讲解材料,并力图使这些材料在速度和内容上适合于每一个学生。
同时,教师还要负责诊断学习者的困难,为他们提供适当的补救。
讲授式教学法的主要优点是教师能够很经济地同时向许多人传授知识。
特别是在所要传授的内容还没有可资运用的书面材料的情况下,这一优点尤其突出,因为在讲授中,教师可以亲自向学生呈现学科的基本内容,直接鼓励学生的学习热情。
讲授法的优点还在于能用学生易懂的形式有效地概括学科的内容,可以用不同词语陈述相同的内容,从而有助于理解;讲授中有师生的情感交流,师生相互作用,相互强化;在讲授时教师还可以根据听课对象、设备和教材对讲授内容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