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规定,公职人员被留置三个月后,如果已经返还了涉案资金,有可能会被放出来。
留置是为了侦查取证和保证案件顺利进行,一旦达到相关目的,且没有其他需要继续留置的理由,通常会考虑释放被留置人员。
返还资金可以作为释放的一个因素,因为这表明被留置人员已经积极配合调查,并且没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然而,具体是否能够放出来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案件的严重性、证据的充分性等。
总之,返还资金是一个有利因素,但不是唯一决定因素,最终是否能够放出来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不会。1、采取留置措施后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需要移送审查起诉的,在检察机关决定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后,监查部门解除留置措施,将留置人员交给检察机关;
2、采取留置措施后未发现犯罪行为,监查部门认为可以解除留置或者留置期限届满后,应当撤销案件,解除留置措施;虽不移送司法机关,但仍可依据调查结果进行党内处分、对被调查人和所在单位提出监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