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负主要管理责任。
2、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本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示要求。
3、协同人事、教育部门做好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
4、组织制订和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组织精益安全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
6、参与新、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及危险作业许可审批。
7、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8、日常安全巡回检查,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
9、负责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
10、负责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对违章及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组织经验交流,推广精益安全的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
1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