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需证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
②父母双方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已办理暂住证并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证明,父母双方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③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
④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南宁市上小学要有房产证,户口所在地户口,南宁市按地段划分学校,父母双方同一房产证为第一阶梯录取,父母一方房产证为第二阶梯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