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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第四条规定宣传语(禁毒法38条39条内容)

禁毒法第四条规定宣传语(禁毒法38条39条内容)

更新时间:2025-11-18 21:56:48

禁毒法第四条规定宣传语

《禁毒法》第四条规定宣传语: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要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戒治防控,深入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和戒毒康复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禁毒意识,着力铲除毒品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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