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硫酸的领用应根据生产实际,由班组提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方可领用。
2、硫酸定量领用,严禁屯集,若使用有剩余,必须设专人保管。
3、硫酸必须储存在有盖的瓷质、玻璃等耐酸容器内,室温5~40℃的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的环境中,应不受阳光直射,距离热源(暖气设备等)不得小于2米。
4、严禁将浓硫酸与浓硝酸及有机溶剂(如甲醇、乙醇、甘油等)和矿物油类(机油、汽油等)物品混放。
5、硫酸的储存及使用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储存硫酸的库房必须加锁,实行双人监控,即钥匙由指定的两人保管,必须两人到现场方可打开库房。使用硫酸须经主管上级领导同意。
6、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硫酸或配制的稀硫酸电解液私自带出单位使用及送给他人,否则,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硫酸适于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还原剂、碱类、碱金属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