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入宪法是2004年03月14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修正)》第二章第三十三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正式把“国家尊重和保障”写入宪法。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入宪法是2004年03月14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修正)》第二章第三十三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正式把“国家尊重和保障”写入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