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公众参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措施
可持续发展的实质是自我调控的、对发展后果负责的发展,它要求赋予法律主体以多种权利、自由及相应的义务以保障其实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价值观与要求的体现。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的《21世纪议程》认为“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团体的真正介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社会发展的方向,它包含了人与环境的和谐、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和谐。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各异,有些地区只有长期居住才会掌握真实情况。因此,信息成本相当高昂,如果决策错误影响面又非常之深广,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难以完成如此艰巨的任务。
1.2公众参与有利于政府环境管理
公众参与是对国家环境管理活动实现监督的有效途径。由于环境资源的价值多元性,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目标也是多元的,任何国家都还没有可以将环境资源管理的所有方面囊括至一个公共权力机构的作法。在公共权力设置过程中,如将同一类权力分散于多个公共权力机构时,极易造成机构之间的竞争,其负面效应是各个部门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去追求短期效益,无法实现其权力的真正目的,从而导致效率低下或不计效率。正因如此,防止公共权力机构为自身利益而忽视公共利益的制约机制尤为重要。通过公众参与建立起来的公众监督机制,是防止因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防止因行政主体权力竞争而导致的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悲剧的良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