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事项:
1、申请旅行证者需本人亲自来馆办理,不得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2、旅行证只颁发给中国公民,外国国籍者(含外籍“难民”)应持外国护照申请签证。
3、旅行证一般为二年内多次入出境有效。
4、持旅行证,在有效期内可直接前往大陆,但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必须申请进入许可(详见中国公民前往香港特区持用证件须知)。
5、除上述手续外,领事官员有权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要求提供其它相关文件。对于提供虚假情况或不合规定的申请,领事官员将拒绝受理。
6、本馆仅接受现金付款,不接受信用卡、个人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
7、通常可在第4个工作日后取件,交费100兰特/份。
如需在2个工作日内取证,需交250兰特特急受理费,如需在3个工作日内取证,需另交170兰特加急受理费。
8、根据相关规定,部分旅行证申请需核实有关情况,因此需时较长。一旦查实并制证完毕,领事官员将主动致电申请人来馆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