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各地的具体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认定通常与户籍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相关。一般来说,户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均可受理认定申请。
然而,对于应届毕业生(仅限全日制最后一学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他们还可以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这意味着,如果您是在学校所在地考的教师资格证,并且您属于上述的特定学生群体,那么您通常可以在学校所在地进行认定。
但请注意,具体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查阅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或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以确保您能够正确、顺利地完成教师资格认定。
综上所述,学校所在地考的教资是否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认定,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您不属于特定的学生群体,那么一般来说,您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进行认定。为了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建议您查阅当地的相关政策或咨询相关部门。